关于开展纪念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颁布10周年征文比赛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0-07-26 14:49:30浏览次数:4883

  为纪念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发布10周年,教育部语用司决定开展征文比赛。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鼓励全院师生积极参赛,比赛具体事宜如下:
  一、征文主题:
  大家都来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。
  二、参赛人员:
 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师生。
  三、征文要求:
  1.内容:学生可结合学习语文课程的实际谈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感受、认识等;教师可结合教学实践谈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理解、感悟,或者叙述发生在身边的、与语言文字有关的故事等。
  2.格式:文章题目为黑体二号,正文为仿宋三号,用A4纸打印。
  3.其他:征文的体裁不限。诗歌不限字数,其他体裁为千字左右。文章结尾请注明作者联系电话、通信地址、邮编或其他可以联系的信息。
  四、报名方法:
  我校师生可在2010年10月8日前报名参赛
  1.征文可发邮件至20100006@stiei.edu.cn报名。邮件标题为“征文报名”,邮件正文为个人信息(姓名、学号/工号、单位(班级)、联系电话),邮件附件为正文作品。
  2.按照征文格式要求用A4纸打印后,还需另附上一张有作者姓名、学号/工号、单位(班级)、联系电话的打印件,一并送至学院党委办公室(B楼301房间)
  五、奖项设置:
  全国共评出特等奖100篇。此外根据比例评出一定数量的一等奖、二等奖和三等奖。
  获奖证书由教育部语用司办公室和语言文字报社联合颁发。
  六、报名费用:
  无。
  如有疑问请咨询党办李涛(57132831)。
 
  
 
 
 
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
2010年7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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