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21-2022学年第二学期“推优”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2-03-02 15:05:26浏览次数:10

团总支、教工团支部:

根据《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(试行)中青发20199号)文件的相关规定,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(以下简称“推优”)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。按照委的统一要求和部署,学院团委决定开展2021-2022学年第学期推优工作,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推优时间

即日起至3月中下旬开展“推优”工作,请各级团组织按照《共青团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》(沪电信职院团〔20211号)有关要求落实此项工作。

二、推优范围

年满18周岁,已经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团龄满1年的共青团员。

三、推优程序

(一)各级团组织根据有关规定,依据党组织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确定年度“推优”工作计划。推优的比例一般不超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%。每次推优有效期为两年。

(二)团支部提出召开“推优”大会的申请,经上级团组织批准同意后,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。团支部在开会前将团支部召开“推优”大会的时间地点上报上级团组织。

(三)团支部委员会对“推优”大会推选产生的候选人进行考察。组织候选人填写《推优对象审核表》(附件1)一式三份,上报给上级团组织。

(四)团总支负责审核学生团支部的推荐意见和有关材料,并对符合条件的“推优”对象进行公示,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,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上级团组织反映。团委负责审核教工团支部的推荐意见和有关材料,并对符合条件的所有“推优”对象进行公示,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

(五)公示无误后,团总支需填报《推优对象审核表》(附件1)意见,并及时向党组织推荐。

(六)团总支、教工团支部将经基层党组织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、入党积极分子的《推优对象审核表》(附件1)一式三份,《团组织推优入党汇总表》(附件2)一式两份于3月15日(周二)之前上报给学校团委。《团组织推优入党汇总表》电子版发送至团委邮箱dzxxtuanwei@163.com

四、团支部召开推优大会流程

(一)清点参加“推优”大会的团员人数,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。

(二)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“推优”条件的候选人情况,候选人的产生应遵循各团支部开展的团员民主评议、志愿服务等团员评优机制。

(三)候选人从思想政治、道德品行、作用发挥、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,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。

(四)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,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,进入考察环节。

(五)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,考察不唯票,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,提出组织意见,形成书面材料。

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各团学骨干、广大共青团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推优工作。严禁亲亲疏疏、徇私舞弊、弄虚作假。坚决杜绝各种请客、送礼、打招呼等不正之风。对于顶风违纪的各团学骨干、团员,将按照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》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条例(试行)》严肃处理,并将处理结果向全校公告。

 

附件1 推优对象审核表(2021年团市委制).doc

附件2 团组织推优入党汇总表.xlsx

 

 

共青团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2年3月1日      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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