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团总支:
“上海市优秀共青团员”是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授予上海市共青团员的最高荣誉。根据沪团委办〔2018〕70号“关于评选2018年度‘上海市优秀共青团员’、‘上海市优秀共青团干部’的通知”精神,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度“上海市优秀共青团员”推荐工作,根据我校实际情况,现将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推荐2018年度“上海市优秀共青团员”的工作布置如下:
一、推荐范围
我校年龄在28周岁以下(1991年5月1日以后出生)的共青团员。专职团干部不参加此评选。
二、推荐条件
1、理想信念坚定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热爱祖国、热爱人民、热爱社会主义。
2、自觉遵守团的章程,模范履行团员各项义务,积极参加“三会两制一课”和团的活动。
3、团龄在一年以上(截至2019年4月30日)
4、热衷于共青团工作, 参与共青团工作中表现优异,且得到团员青年认可,若担任校级团学干部并且工作突出者优先考虑。
5、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遵纪守法,品德高尚,作风正派。积极投身于志愿服务工作,在我校实践育人基地志愿服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者优先考虑。
6、学习成绩优良,在校期间无挂科或重修,无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。
7、近2年内一般应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授予的荣誉。
三、推荐名额
各二级团组织建议推荐2名。
四、相关要求
1、坚持民主推荐,确保程序公平。
各二级团组织须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开展民主推荐工作,在符合要求的共青团员中提出初步推荐对象,经同级党组织同意,推荐对象所在二级团组织公示5个工作日。各二级团组织将《2018年度“上海市优秀共青团员”审批表》、公示材料报校团委审核。校团委层面召开民主推荐会议(民主推荐会议可由校团委委员、二级团组织主要负责人参加),将校级推荐对象报学校党委、团市委审核。
2、严格评选标准,突出实绩实效。
各二级团组织在推荐过程中,要坚持以思想道德素质、业绩、贡献、效果等作为衡量标准,确保推荐对象有突出事迹,体现先进性、典型性和代表性。进一步严把人选政治关,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,重点突出对人选理想信念、政治品格和道德修养的把关。要通过多种渠道,着重关注人选在网络上的行为表现,着重关注人选在网络上的行为表现,把好人选的政治素质关。创新评选方式,通过开展擂台赛、评审会等多种形式,好中选优,确保评选工作有广泛的覆盖面、宣传度,确保评选程序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
3、严格评选纪律,确保评选质量。
推荐对象凡弄虚作假、隐匿或谎报身份等有违背诚信行为被查实的,将实行一票否决,取消推荐资格。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个人,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,并取消其参加下一届推荐评选的资格。对于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、弄虚作假、借机谋取私利、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人员,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。
4、按时报送材料,确保工作进度。
按《填表说明》规定要求填写《2018年度“上海市优秀共青团员”审批表》,并附详细事迹材料和荣誉证明材料复印件。主要事迹要反映工作实绩,做到重点突出、层次清晰、文理流畅,字数不超过1500字。荣誉证明材料须为《审批表》中列出荣誉的证书复印件。推荐对象须在《审批表》上粘贴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。《审批表》一式三份,详细事迹材料一式一份,荣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,公示材料一式一份,使用A4纸打印。以上各类材料须于2019年1月11日(周五)前由各二级团组织报校团委,逾期均视作自动放弃。
联系人:校团委组织部 倪老师
联系电话:57131333-1678
附件:
1、2018年度“上海市优秀共青团员”审批表
2、填表说明
3、公示(样式)
4、申报所需提交材料清单
共青团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
2019年1月4日
附件1:
2018年度“上海市优秀共青团员”审批表
姓 名 | 性 别 | (两寸照片) | ||
出生日期 | 民 族 | |||
籍 贯 | 政治面貌 | |||
学 历 | 学 位 | |||
职 称 | 参加工作 时间 | |||
身份证号码 | ||||
工作单位及职务 | (详见填表说明) | |||
通讯地址 | ||||
联系电话 | 邮 编 | |||
奖惩情况 | ||||
简历 | (详见填表说明) | |||
主要事迹 | (1500字以内;可附页) | |||
基层团组织 意见 | (盖 章) 年 月 日 | |||
基层党组织 意见 | (盖 章) 年 月 日 | |||
推荐单位 意见 | (盖 章) 年 月 日 | |||
团市委 意见 | ||||
备注 | ||||
附件2:
填表说明
1、“姓名”(包括少数民族译名)用字要固定,指本人身份证件上的姓名。
2、“出生日期”按公历填写到日。
3、“民族”要写全称。如:“维吾尔族”、“哈尼族”。
4、“籍贯”填写本人的祖居地(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)。“籍贯”按现行行政区划填写。
5、“学历”分毕业、结业、肄业三种,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填写最高阶段的学历。研究生按博士研究生毕(结、肄)业、硕士研究生毕(结、肄)业、研究生班毕(结、肄)业填写。党校通过全国教育统考招生录取的研究生,亦按此填写。
凡在各类成人高等教育(电大、函大、夜大、职大、业大、管理干部学院等)或通过自学考试形式取得学历的,应具体写明,如:“电大本(专)科毕业”、“自学高考大专毕业”等。
在各级党校函授毕(结、肄)业的,应填写“××党校本(专)科函授毕(结、肄)业”。各级党校培训、进修一年半以下的,不作为学历填写。
不得填写“相当于××学历”。
6、“学位”填写在国内外获得学位的具体名称,如:“文学学士”、“理学硕士”等。多学位的应同时填写。仅有学位而无学历的,只填写学位。
7、“职称”是指符合国家规定并正式批准的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称(填写时请注明具体名称和级别)。没有职称的请填写“未评定”。
8、“工作单位”要填写所在单位的规范化全称(机关事业单位以各级编办的备案名为准,企业、社会组织以在工商部门、民政部门的注册名为准),一律不得使用简称,如不得填写“XX团区委”,而应填写“共青团XX区委员会”。所在单位须具体到部门、科室、车间、年级、专业等。
9、“职务”要填写本人现担任的最高职务,包括技术职务,不含挂职职务,担任两个职务以上的,要同时填写。
申报“上海市优秀共青团员”:均不填写本人的团内兼职职务。在校学生均不填写团学职务,须统一使用“XX学校XX院系XX年级XX专业学生”。党组织中的常委、委员职务均不作为职务填写。
10、“简历”自大学开始填写,时间要连贯,中间不能有断档。
11、基层团组织、党组织意见系该青年所在单位党团组织意见。基层团组织无公章的,可由基层团组织负责人签名后由基层党组织代章。
附件3:
公示
(样式)
×××(个人:姓名、性别、单位名称、具体职务),作为2018年度“上海市优秀共青团员”候选对象,经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××学院审核同意,现根据评选工作有关程序,对候选对象以张榜公示的形式进行公开评议,向团员、青年等广泛征询意见。如有异议,可在××年××月××日××时前用真实姓名以电话、传真或者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至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××学院团总支(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)。
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××学院团总支联系方式:
联系人:
联系地址: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奉贤校区××楼××室
联系电话:
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:
联系人:赵丹丹、吴连英
联系地址:东湖路17号603室(200031)
联系电话:021-61690053、61690050、60827357(F)
特此公示。
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××学院
(盖 章)
××年××月××日
附件4:
申报所需提交材料清单
1、2018年度“上海市优秀共青团员”审批表
一式三份,“基层团组织意见”盖个人所在二级学院团组织的章(无公章的可由所在单位行政或党组织代章),“基层党组织意见”盖个人所在二级学院党组织的章(若无章,依照挂靠关系加盖上级党组织章),“推荐单位意见”盖推荐单位团组织(一般为市属团组织)的章。
2、详细事迹材料(一式一份,1500字左右)
3、荣誉证明材料复印件(一式一份,加盖二级学院团组织章)
4、公示情况说明(一式一份,加盖二级学院党组织章或行政公章)
审批表及所有附件组成一套完整材料,请按顺序用夹子夹好,不需要装订。

